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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 概述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林权、草原、土地承包权、海域等在内的不动产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农村承包经营权、海域海岛等不动产权利的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通过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将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 系统主要组成
  • ● 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
  •        主要完成日常不动产登记单元测绘和不动产登记单元调查成果的数据采集入库,实现业务不动产单元调查图形处理、不动产单元属性处理功能,完成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以及住户一览表、楼盘信息表等属性信息的处理,为不动产登记提供调查数据基础,能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及查询统计系统无缝集成。
  • ●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        实现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相关登记标准统一管理登记,提供国土、房产、农业、林业等部门能够在统一的登记业务平台上动态及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基础,能够更好的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决策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撑手段,具有不动产登记管理、簿册证书管理、档案管理、历史回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管理。
  • ● 不动产共享信息系统
  •         系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提供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面向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查询,面向公安、民政、金融等不动产信息共享需求部门查询及面向社会公众等不同级别用户的查询,根据不同级别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查询权限,确保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安全性。
  • ● 数据上报与接入系统
  •         提供提取、生成、检查、在线实时推送上报、导出等功能,实现根据交换规则自动生成上报信息,实现在线上报数据的实时推送,使不动产登记信息上报信息化、规范化、及时化、标准化。
■ 产品优势
  • ● 功能完善
  •        系统涵盖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农村承包经营权、海域海岛等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审批、缮证、归档、历史回溯、共享及交换等功能模块;支持土地、房产、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等业务系统的统一业务办理。
  • ● 报表多样化
  •         可以随时查询统计不动产信息,识别不动产的状态,提供重要的不动产数据和决策数据,打印各种报表并提供数据的excel导出,例如:楼盘表、不动产业务办理情况等。
  • ● 安全稳定
  •         通过严格系统测试手段,将系统问题降到最低,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软硬件的容错容灾能力,保障系统在出现问题和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具备安全权限,不让非法用户操作系统;同时具备足够容错能力,以保证合法用户操作时不至于引起系统出错,充分保证系统数据的逻辑准确性。
  • ● 规范标准化
  •         为了确保系统的基础性,实现信息的共享应用,要在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严格参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使系统能为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接受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