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土地调查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据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为保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超维人提早谋划,提早布置,提早入手,积极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据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为保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超维人提早谋划,提早布置,提早入手,积极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我们超维科技在土地确权,做了大量的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我们超维科技在土地确权,做了大量的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2016年12月20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以国土资发〔2016〕192号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6章29条,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报经中央同意,2016年12月-2018年2月将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将坚持五项原则: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坚持统筹兼顾,在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的基础上,为相关改革预留空间;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治理作用。
为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报经中央同意,2016年12月-2018年2月将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将坚持五项原则: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坚持统筹兼顾,在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的基础上,为相关改革预留空间;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在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上,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科学宏观调控和有效治理作用。

